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社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分为十大类: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民政、体育、中介服务和法律服务。
民办非企业法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法人,其职能兼有公益法人和盈利法人的双重性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大致分为四大类: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经营性事业单位。比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务人员、公共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行政管理人员,还有许多公职人员就不一一介绍了。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行政编制有限,一些事业单位承担了大量的行政事务,但根据政策规定,这部分人员不能纳入政策范围。
作为企业和政府机构之外的第三大社会领域,事业单位承担着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社会职能。具体而言,社会事业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包括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科技事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社区建设、旅游事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10个方面。
“事业单位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以国有资产为目的,从事科教、文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由国家组织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SSTJQYFWYXGS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