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
法
宣
誓
4月15日,呈贡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区委书记尹旭东监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新任命的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9点30分,区委书记尹旭东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保持肃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随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宏途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徽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后,区委书记尹旭东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他希望今天参加宪法宣誓的同志,永远铭记誓词,切实践行承诺,依法履行职责。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务实苦干,勇毅前行,努力开创“春城花都展示区、现代科教创新城”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李宁、李江、刘晓航等区领导,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新任命的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参加宣誓。
文稿来源:呈贡融媒田佳丽
视图来源:呈贡融媒杨达非、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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