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政策学习,医院(医院)科教处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周运翱为我院科研骨干、拟发表论文人员、开展临床研究申请人等医务人员进行题为“新形势下的伦理管理与挑战”的专题培训。培训线下和线上同时进行,我院党委书记、伦理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类延旭以及部分委员现场参会。
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要坚持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体制机制,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周运翱通过一些案例的分析,深入浅出地对国家科技伦理治理与法规的重要内容进行阐释,强调我国科技伦理指导思想与治理要求,即:伦理先行、依法依规、敏捷治理、立足国情、开放合作。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新特点是国家意志、科技向善、伦理先行、责权明确、全面治理和守住底线。周运翱特别指出,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通过伦理审批后方可开展。他还讲解了申办方发起的临床研究与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的区分,医院为例,介绍了由研究者发起的项目申请审查流程、管理与审查要点,并且强调了学术诚信。随后讲解了研究者在发表非干预回顾性研究时涉及的有关免除知情同意和免除伦理的适用条件,重点指出研究者在伦理审查过程中需要加以注意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方向。最后,他对授课内容进行了总结:科学求真,永无止境,但有边界;以法律为准绳,以伦理为界限,合理合规开展研究;伦理向善,要有底线。
我院医务人员非常珍惜此次的专家授课,在交流环节纷纷提出自己临床研究工作中的困惑和难题,与周运翱充分交流。
类延旭书记在总结中感谢周运翱主任的精彩授课,令大家受益匪浅。同时类延旭进一步强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为伦理审查以及科研管理带来了新的要求,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职能,对于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要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审查能力,并提醒我院医务人员在各类科研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
文图: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