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7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魏绍水(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绍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魏绍水,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绍水利用担任山东省枣庄市副市长、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