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达
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预算的通知
总经费高达.6亿元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作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改革发展的专项资金,该项资金主要作用有:
①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
②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③按照国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地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名单!.6亿元投给全国地方高校
据统计,从这份数据来看,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高达.6亿元(不含提高生均拨款奖补部分),获经费较多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
其中河南省所获资金最多,高达7.67亿元。四川获得5.58亿元,位居第二位。湖南省获得5.42亿元,位居第三位。陕西获得5.25亿元,位居第四位。广西获得5.24亿元,位居第五位。这些省份都位于中西部地区,而且省属高校数量较多。
专项资金花在哪儿?这些地方坚决不能用!
不少高校已经公示或召开专门会议论证资金去向。
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才办公室公示消息,部分资金将用于教师人才培养,吉林建筑大学拟将部分资金用于“建筑学学科专业创新创业基地提升改造”。
对于资金如何使用,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要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大统筹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强化政策导向,向拥有高水平学科的高校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向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倾斜,向转型发展、协同创新等改革成效好的高校倾斜,向资金管理绩效好的高校倾斜。
地方高校在具体使用专项资金时,要注重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倾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同时,第十条规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财政部科教文司网站南国早报及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