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1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的通知》(学位〔〕2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1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以实施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十大行动计划为抓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治理大战略,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聚焦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深化学科专业体系改革,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河南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
(二)坚持育人为本。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研究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深化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提升研究生原始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为中西部创新高地建设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
(三)坚持需求引领。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建设“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的现代化河南需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全面提升服务国家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和亟待破解的发展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培养规模、教育质量、学科结构、办学效益的协调发展。
(五)坚持绩效激励。以项目为引领、以绩效为杠杆配置资源,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充分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六)坚持特色驱动。分类指导,分类评价,引导高校主动对接区域、行业、产业需求,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错位发展,争创一流。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立德树人固本行动,将研究生培养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牢牢把握研究生教育正确政治方向。
开全开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科、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建设10所课程思政示范高校、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名课程思政教学名师、50个课程思政教学团队、5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积极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按照不低于本科生辅导员配备标准,配齐建强研究生专职辅导员队伍。全面落实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岗位职级“双线”晋升政策,探索依托导师和科研团队配备兼职辅导员,选树一批优秀研究生辅导员。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持续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遴选培育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实施学科建设培优行动,打造更多学科高峰,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继续加大对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支持力度,力争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重点培育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重点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培育学科,助力“双一流”建设。加快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引导高校聚焦破解产业升级瓶颈和技术难题,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做好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引导高校凝练办学特色。启动第十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夯实学科发展基础。鼓励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学科,支持引导高校建设一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经济发展和民生急需的新兴交叉学科。支持高校建设一批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特色学科,调整一批传统学科专业。立项建设50个河南省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中心),聚焦重大需求开展针对性研究。推动组建校际学科联盟,建立合作联动机制,鼓励研究领域、学科专业相近的高校深度合作和共享发展,试点集群内基地共享、设备共用,学科间、学校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推进集成式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三)实施教育规模扩容行动,统筹学位授权布局,有效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群众期盼,多措并举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科学规划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统筹河南发展需求、高校特色、区位布局,分层次确定一批立项建设单位,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筑牢根基。全力争取扩大学位授权点规模,积极发展河南紧缺和特色鲜明的学位授权点,努力填补空白学位授权点。重点加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着力培育与河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学位点,加快布局与河南六个战略支柱产业链、十个战略新兴产业链及现代服务业强省、数字河南建设相关的学位授权点。积极支持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完善联合培养办法。深化校校(所)、校企、校地合作,鼓励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
(四)实施培养质量提升行动,突出创新能力培养,着力加强内涵建设。
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加强核心课程建设,立项建设门研究生精品在线课程、部研究生精品教材(讲义),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完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审批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式。完善课程教学质量督导机制,加强听课制度、评教制度、评学制度及不适应需求的课程整改和淘汰制度建设。强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立项建设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项目项,表彰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项。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实施豫英卓越研究生培养工程,每年选拔50名优秀博士生、名优秀硕士生,重点依托科研项目和创新研究课题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重点办好20个左右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项目,打造河南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品牌。遴选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引导提升研究生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能力。
(五)实施导师能力拓展行动,全面提升导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全面落实育人职责。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导师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细化“导思想、导人生、导学习、导科研、导心理、导就业、导生活”全过程、全环节职责,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影响和鼓舞研究生,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完善导师岗前培训制度,注重导师综合素质培训,成立河南省研究生导师研修中心,建立骨干研究生导师省级常态化研修机制,每年轮训骨干导师人。提高导师专业学术水平,选派优秀骨干导师赴海外培训,支持导师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和访学。完善导师评聘评价制度,建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分类评聘、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将导师培养质量与招生资格挂钩。优化导师队伍结构,鼓励聘请外籍专家、校外兼职导师、产业教授等,多渠道拓展师资队伍来源。支持高校建立跨学科、跨学校的导师团队。着力打造一批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导师和团队,每年开展一次“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活动,激发导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六)实施专业学位提质行动,加强产教融合,着力办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完善社会资源协同培养机制,凝聚协同育人合力,形成覆盖全面、满足需求的河南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强化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城市、产业集聚区,立项建设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着力提升实践创新能力,评选一批省级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选聘一批地方领导干部、“两院”院士、国企骨干、劳动模范、专家学者等上讲台,担任校外辅导员,举办线上名师讲堂,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健全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制度,设立行业产业导师岗位,遴选0名行业产业导师,推动培养单位和行业产业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共享,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强化行业产业协同,支持行业产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联合行业产业设立5个左右冠名奖学金,吸引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参与企业项目研发。认证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政府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立项开发50门校企(产)联合实践课程,编写20部校企(产)联合精品教材,立项建设0个省级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鼓励行业产业、培养单位探索建立产教融合育人联盟。支持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产业探索实施“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大力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
(七)实施教育质量保障行动,改革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培养过程内外监管机制。
加强质量保障制度体系改革,加快建立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进培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针对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制定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学位审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培养单位探索建立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公开等制度,健全分类多维质量评价体系,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破除“唯论文”倾向。严把研究生出口质量关,积极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建立分流淘汰机制、时限终结机制和学术不端零容忍机制,加大分流淘汰力度。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年报制度,每年编制并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年报,引导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查找问题短板,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式发展。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开展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情况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并将结果与资源投入形成联动。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制度,持续加大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分析、反馈和使用。加强博士、硕士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指导,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开展定期评价。完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机制,加大评估力度。完善监督惩戒机制,提高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的底线思维和自觉意识。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创优活动,每年遴选20个研究生教育质量样板单位(学院、系、所等),强化质量意识。
(八)实施对外合作深化行动,扩大开放合作规模,提升来豫留学质量。
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协作,扩大和深化与海外高校的合作交流,提升河南教育国际影响力。鼓励培养单位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稳定持续的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双方互授联授学位。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创办研究院或研究生院,精准对接地方发展需求,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推进“留学河南”计划,提升来豫留学质量,吸引国外优秀青年学生来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完善来豫留学生招生、培养等管理体系,保障学位授予质量。鼓励培养单位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支持培养单位参加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和实习项目,组织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相关活动,提升我省高校的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
(九)实施招考模式改革行动,积极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提升生源质量。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完善招生计划管理办法,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调整和改进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坚持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向基础学科、关键核心技术学科、新兴交叉学科,以及河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学科重点倾斜,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深化招生计划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对学位点评估、论文抽检、师德师风、考试招生违法违规等问题突出的培养单位予以必要限制。在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中,加大对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将基础医学等医学学科纳入改革试点。新增招生计划向服务重点领域和战略区域的高校倾斜。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录取。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鼓励以实验班等形式开展本硕、硕博、本硕博连读等一体化培养探索,吸引选拔优秀人才。
(十)实施管理队伍强化行动,健全相关工作机构,全面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服务水平。
加强理论实践研究,指导成立3个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为河南研究生教育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咨询。加强队伍建设,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院(部、处)建设,强化管理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保障办公条件;健全校、院(部、系、所)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加强基层管理力量,按照研究生培养规模配齐建强专职管理队伍,鼓励院(部、系、所)设置研究生教育秘书专职岗位。加强业务培训,每年分批次分专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典型引领,每年表彰10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团队和50名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牢正确办学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
(二)深入强化组织保障,凝聚改革发展合力。省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宏观指导,强化资源配置,保障研究生教育投入。充分发挥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行业学会等专家组织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和指导。
(三)调整优化收支结构,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专项,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升经费保障能力,支持引导各项行动顺利实施。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
(四)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学生学习动能。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格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
(五)增强信息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推进效率。增强信息化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研究生教育深度融合。建立完善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实现工作状态监控、动态分析、评审评估信息化、实时化,并逐步与国家学位管理等系统无缝对接。
(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检查督查,强化问责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地。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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