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推动广西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发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
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具体事宜我们我们往下看
一、申报对象
广西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实验室。
二、申报类型
基础应用:依托二级学科建设的实验室。
转化应用:按照疾病领域建设实验室,兼顾平台专科、共性技术、公共卫生等,包括学科交叉和前沿技术研发转化。
条件保障:以大型队列、科学数据平台、生物样本库、医学科研基础条件、能力保持等为建设目标的实验室。
三、申报条件
重点实验室申报按照应用基础、转化应用、条件保障三项类别立项,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承担和完成行业重大科研任务,具备聚集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条件,能够广泛开展区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具备良好的学术氛围。实验室申请立项时,一般应当是已良好运行1年以上的实验室,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质量管理体系。
(二)具有管理能力强、创新意识突出、团结协作的领导集体;学术带头人应当品行端正,学风正派,业绩突出,富有开拓精神,在区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研究队伍。
(三)具有与申请类别相适宜的研究场所和研究条件。实验室科研用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平方米,并相对集中;仪器设备总价值(原值)不低于万元。
(四)研究方向紧扣行业需求,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在所属研究领域居区内或国内领先水平;是依托单位的优势和特色学科,或是新兴交叉学科,符合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
(五)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六)依托单位应当保证重点实验室运行与开放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相关条件保障。依托单位承诺根据重点实验室规模,确定与之相适应的支持和开放经费。原则上重点实验室每年专项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并建立稳步增长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将重点实验室作为加强本地或本单位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健康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和工作指导力度,全面梳理本地、本单位现有实验室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实验室都知晓申报政策要求,并积极申报。
(二)推荐申报重点实验室的各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七份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分开装订),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5月15日前报我委科教处(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直接送我委科教处;高等医学院校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直接送我委科教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科教处邮箱。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做好留存。
(三)我委将适时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实验室现场考察,按照考核评价情况予以认定、公布。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