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甜的杏肉,相信是很多人的最爱,太原的王师傅也好这口,但去超市买的这袋杏肉,却让他很恶心……
王师傅说,12月6号他在太原市佳缘超市义井便利店购买了一包新千年杏肉,吃了六七袋后,他发现一袋杏肉里有活生生的虫子在爬……
记者发现这些杏肉的生产日期是年3月生产的,保质期是12个月,而且有虫子的这袋王师傅还未开封。袋子里的虫子从何而来呢?
记者联系到了新千年杏肉的供货商。供货商说,他们已经将问题反映给了商品的生产厂家……
12月10号上午,记者和太原市万柏林区食药监局稽查队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佳缘超市义井便民店,对超市里的新千年杏肉进行了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最后,新千年供货商和太原市佳缘超市义井便利店共同对王师傅进行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