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监委对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宜宾港腾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陶泽华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陶泽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在档案年龄、学历材料等方面全面造假,长期欺骗组织;生活腐化堕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陶泽华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报宜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陶泽华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