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点击专业名称查看培养方案)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模式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哲学
文史类
历史
历史
不限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类
历史
历史
不限
历史学
文史类
历史
历史
不限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物理
化学+不限
物理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物理
化学+不限
化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物理
化学+不限
生物科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物理
化学+不限
基础医学
理工类
物理和化学
物理
化学+不限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0年4月8日至8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