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学者工作站
政策支持:1、对每年评选的中原学者政策支持:每人给予不低于万元特殊支持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9号)2、对考核优秀的中原学者工作站政策支持:给予20万元补助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9号)关于申报年度
中原学者工作站的通知
豫科人才11号
广大客户: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更多创新资源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线集聚,引导高层次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鼓励中原学者与省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豫科[)号)有关规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决定开展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整理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满足《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七条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和要求;
(二)省属和中央驻豫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各类机构,不在本年度申报范围;
(三)进站中原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年每位中原学者新进站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四)鼓励市级以上各类产业、创业、孵化等科技园区管理机构,申请建设中原学者工作站,服务园区内各运营企事业单位。
二、材料要求
各申请单位要认真填写《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经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及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推荐上报。报送纸质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同时发指定邮箱。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按照常年受理申请,分批评估的原则进行,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送(寄)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