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同学们,你们期待的《昶霖押题》已经发货!已经发货!!已经发货!!!
《昶霖押题》是根据考前信息由昶霖老师动态编写:资料精,范围小。每科预测提纲一般1-3页;凝结名师精华。凝结科教园名腕预测精华,与串讲与从主观题冲刺相得益彰;根据18年押题回顾与总结,押题保持高水平;名师主编。每年由昶霖老师组织编写。
年押中的主观题原题:非法学:基础课简述第52题、第53题;综合课简述第52题,分析第54题、第55题,论述第58题。法学:基础课简述第31题、第33题,论述第35题、第36题;综合课简述第32题,分析第34题、第36题、论述第35题、第37题。
■年《昶霖预测》真题对照(非法学):
《昶霖预测》非法学押中主观题13道,其中6道原题。刑法学押中1道;民法学押中1道;法理学押中2道;宪法学押中2道;
押中的6道主观题原题原文:
{简.52}(10分)简述减刑的限度。——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刑法P2原文:◆§11▲:简述或论述减刑概念和条件。简述假释的适用条件。
{简.53]}(10分)简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民法P1原文:◆§6:掌握可撤销、无效、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成立条件和情形▲。
{分析.54}(10分)《民总》第8条第10条:公序良俗、习惯,非正式渊源适用的条件,法律原则及其功能。——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法理P1原文:◆§5:1.P法律渊源的分类:简述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之间的关系。
{论.58}(15分)清末修律处理外来法与本国固有法之间关系的原则,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律移植有哪些启示?考点:法律移植的必要性。——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法理P1原文:◆§3:P简述法律移植的必要性↓{6套卷简述}
{简.52}(10分)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宪法P2原文:◆§3-2.简述或论述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分析.55}(10分)问题:(1)镇政府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村民如认为村委会确定的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采取哪些措施撤销该方案?——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宪法P2原文:◆§3-4.中国选举的组织和程序▲▲▲:事例分析。涉及程序、资格、权利、监督、罢免、辞职和补选。∥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罢免,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贿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程序,选举中的不合法之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资格,选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年《昶霖预测》真题对照(法学):
《昶霖预测》法学押中主观题14道,其中9道原题。刑法学押中2道;民法学押中2道;法理学押中2道;宪法学押中3道;
押中的9道主观题原题原文:
{法简.31}(10分)简述减刑的限度。——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刑法P2原文:◆§11▲:简述或论述减刑概念和条件。简述假释的适用条件。
{法论.35}(15分)试论犯罪的基本特征——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刑法P1原文:◆§2×:复习考点:(2)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是指①刑法明文规定的②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③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法简.33}(10分)简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民法P1原文:◆§6:掌握可撤销、无效、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成立条件和情形▲。
{法论.36}(15分)试论我国民法中的绿色原则的功能。——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民法P1原文:◆§1:2.简述绿色原则的内容(《考点狂背》P68)
{法分析.34}(15分)问题:(1)从法律渊源的角度分析该《办法》的属性和效力。(2)谈谈社会发展与法律变革关系。——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法理P1原文:◆§5:2.分析题:法的渊源的表现形式及之间的效力关系。
{法论.35}联系我国的法治实践,论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内涵与意义。——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法理P2原文:◆§12:复习考点:P看一下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律至上的原则{6套卷论述}↓,权力制约原则{6套卷简述}↓,论述正当程序原则(分析题)↓;
{法简.32}(10分)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宪法P2原文:◆§3-2.简述或论述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法分析.36}(15分)问题:(1)乡政府要求村委会向村民收费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村民欲罢免村委会成员,需经过何种程序?(3)谈谈如何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宪法P2原文:◆§3-4.中国选举的组织和程序▲▲▲:事例分析。涉及程序、资格、权利、监督、罢免、辞职和补选。∥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罢免,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贿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程序,选举中的不合法之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资格,选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论.37}(15分)试以人权司法保障的角度,论述宪法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相互关系的规定。——押中原题
《昶霖预测》宪法P5原文:3.P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研究生初试考试下周末就要开始了,法硕考研的小伙伴加油!